硝酸甘油症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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硝酸甘油症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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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述

成人:

片剂:用于心绞痛,一次 0.25 ~ 0.5 mg 舌下含服,每 5 分钟可重复 1 次,直至疼痛缓解。一日总量不超过 2 mg。 溶液剂: 1% 溶液舌下给药,一次 0.05 ~ 0.1 mL,一日 2 mL。 口服给药硝酸甘油缓释片:一次 2.5 mg,每 12 小时 1 次,作用可持续 8 ~ 10 小时。 喷雾给药:心绞痛发作时,用本药气雾剂向口腔舌下黏膜喷射 1 ~ 2 次(相当于硝酸甘油量 0.5 ~ 1 mg)。使用时先将喷雾帽取下,将罩壳套在喷雾头上,瓶身倒置,把罩壳对准口腔舌下黏膜揿压阀门,药液即呈雾状喷人口腔内。. 经皮给药:本药敷贴剂释出率一般为 2.5 mg ~ 10 mg/ 24 h。一日 1 片,贴于胸前皮肤,剂量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加。 经黏膜给药本药控释口颊片,一次 1 mg,一日 3 ~ 4 次。放置于口颊犬齿龈上(勿置于舌下),使其在 3 ~ 5 小时内稳定溶解。如果不慎咽下,应再置 1 mg。需要时可增至一次 2.5 mg,一日 3 ~ 4 次。因有吸入的危险,故不主张在就寝时使用。

老年人:

65 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对本药的反应比年轻人显著,且更易出现不良反应(如心动过缓和低血压),建议在医师指导下使用,具体剂量应根据患者实际的身体情况,由医师决定。 药物过量

药物过量可能会引起严重低血压、心律失常、晕厥、持续搏动性头痛、眩晕、视力障碍、瘫瘓、昏迷并抽搐、脸红及出汗、恶心及呕吐、腹部绞痛及腹泻、呼吸困难,甚至循环衰竭导致死亡。

少量过量并且无严重毒副作用无需特殊处理。因药物过量而发生低血压时,应抬高两腿,以利静脉血液回流。如发生其他严重的过量反应应及时就医。

药物漏用

应尽快补用药物。但如果已经接近下次服药时间(小于用药间隔的 1/2),则不用补用,按原来时间使用下一次剂量。

注意事项 除硝酸甘油缓释片外,本药其他剂型不可吞服。 如舌下黏膜明显干燥,建议用水或盐水润湿黏膜后再给药。 舌下含化如果没有麻刺烧灼感或头胀感,表明药片失效,请及时前往医院重新购买药品。 舌下含服时应该尽量坐着进行,以免用药后出现头晕而摔倒。 使用本药敷贴剂时,切勿修剪敷贴剂,贴敷处应该避开毛发、疤痕、破损或易受刺激处的皮肤。 使用本药喷雾剂前不能摇动,使用时须屏住呼吸,最好喷在舌下,不应将药吸人,每次间隔约 30 秒。不能用力开启空瓶或将其投人火中焚烧,也不要将药物喷向火焰或灼热表面。 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须谨慎,以免突发直立性低血压。 用药后如果出现视物模糊或口干的情况,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。 大量或长期使用后需停药时,应逐渐减量,以防撤药时发生心绞痛反复并症状加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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